海口南丰实业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情况及预备终结程序公告

海口南丰实业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情况及预备终结程序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25 公 开 人:海口南丰实业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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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南丰实业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情况

及预备终结程序公告


2024年7月24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琼01清申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对海口南丰实业公司(下称“南丰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1月7日指定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接受指定后,清算组依法开展清算组工作。经清算组调查,南丰公司名下无不动产、机动车、银行存款、知识产权等资产;在债权申报期内,没有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经清算组公告通知,并现场走访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现南丰公司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未接管到南丰公司财务账册等重要文件和财产。现清算工作已全部完成,清算组拟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终结海口南丰实业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对上述情况有异议的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异议。异议期限届满无异议的,清算组将依法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终结海口南丰实业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清算组联系方式:张律师,15348878412.

 

海口南丰实业公司清算组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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