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蓝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贵州黔南蓝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31 公 开 人:黔南州蓝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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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蓝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3)黔南蓝海湾破管字23-14

 

贵州黔南蓝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湾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债权人申请,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黔南中院”)于2023年12月8日作出(2023)黔27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蓝海湾公司破产清算,于2023年12月26日作出(2023)黔27破23号决定书,指定贵州良华律师事务所担任蓝海湾公司破产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管理人于2024年1月5日在贵州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同时依职权对蓝海湾公司的职工职权进行调查。

根据蓝海湾公司移交的财务凭证等资料,破产管理人通过向贵州省都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等部门调取相关资料以及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案件信息网等官方网址进行合理核查,了解蓝海湾公司职工遣散、安置情况,部分职工在收到管理人发出的职工债权审查结论后未在规定内提出异议,管理人对蓝海湾公司的职工职权现已依职权核查完毕,拟确定职工债权18人18笔,职工债权总额487,110.43元(债权明细详见附件)。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蓝海湾公司的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在贵州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网(网址:pcglrpt.jiulaw.cn/pcczajxxw/xxwcp/)予以公示,同步在蓝海湾公司经营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公示所记载内容及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更正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破产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以向黔南中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未依法提起诉讼,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内容及职工债权明细表所载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附:

1.《贵州黔南蓝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明细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火车站路财富中心二楼破产管理人办公室,熊律师18185456680。

 

 

 

 

贵州黔南蓝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贵州黔南蓝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债权明细表

序号

职工债权人

债权性质

债权总额(元)

1

颜素英

职工债权

5,000.00

2

 

职工债权

4,551.41

3

文光涛

职工债权

4,551.41

4

郑春阳

职工债权

39,974.35

5

陈山鹏

职工债权

27,610.25

6

 

职工债权

10,984.53

7

廖明飞

职工债权

12,377.98

8

 

职工债权

5,131.46

9

卢良山

职工债权

4,288.24

10

 

职工债权

51,389.90

11

姚丽舒

职工债权

3,551.41

12

杨鹏霞

职工债权

18,752.13

13

杨熠珈绫

职工债权

12,500.00

14

 

职工债权

175,817.84

15

 

职工债权

47,170.64

16

刘国平

职工债权

4,288.24

17

 

职工债权

47,170.64

18

 

职工债权

12,000.00

合计

487,1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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