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笔应收账款

两笔应收账款

公开时间:2025-12-02 公 开 人: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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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整公告

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2月18日10时至2025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1000311728238.htm?spm=a213w.7629120.projectDetail.4.7ed85c45AGn1la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开展的财产处分工作。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因买受人未做详尽调查导致无法转让的,与管理人无关,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可致电沟通,了解债权具体情况,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二、拍卖标的:两笔应收账款

起拍价:71437.50元,保证金:14287.50元,增加幅度:1428.00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1)管理人不保证应收账款(以下简称“债权”列示的债权的真实性、合同等证据材料的完整性以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该部分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取得债权后,债务人对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等)将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债权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且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管理人提供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4)管理人可能无法提供完整的债权相关合同、往来文件、权利证书等债权支持性文件,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以及真实性存在瑕疵等;

(5)债权可能已超过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解散、注销、撤销、关闭、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7)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8)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9)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0)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1)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2)请务必留意应收账款转让范围基准日对债权受让范围的影响;

(13)因应收账款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应收对象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买受人应自行调查、判断。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如有,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4)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如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上述风险的认可和承诺。

 

三、咨询看样

咨询时间与方式:管理人已委托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8810671413,杨经理;13581692406,蒋经理,标的存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楼)08(07)层2单元(B座)8C。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阿里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交易服务费、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交易过程中及交付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成交价格的2%综合服务费及本标的物存在成交价格的0.5%软件服务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竞买成交后,阿里拍卖平台出具成交价0.5%的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软件服务费。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账号:8110701013102634361】。

4、2%的综合服务费请在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账号:0200049609201452284】。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完成应收资料交付工作,办理完成即为交割日。交割日前拍卖标的回款收益归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交割日起拍卖标的回款收益权归买受人所有,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及后果亦转移至买受人。

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协议》。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可致电沟通,了解应收账款具体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四)本次拍卖系管理人参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第24条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处置行为,本竞买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前述法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为现状竞价,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物可使用性,相关公示信息及图片描述仅作参考,若有与标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标的现状为准。

2、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一经竞价成交后,概不退换。

3、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

5、本次拍卖系管理人参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产的处置行为,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前述法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咨询电话:18810671413;联系人:杨经理;

咨询电话:13581692406;联系人:蒋经理;          

阿里拍卖平台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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