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核对公告

债权核对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19 公 开 人:陕西盛天隆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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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盛天隆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核对公告

陕西盛天隆实业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12日作出(2025)陕01破申262号裁定受理陕西盛天隆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盛天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年11月21日作出(2025)陕01破296号之一决定指定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担任盛天隆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盛天隆公司破产清算事宜。

截止2026年1月16日,申报债权的共1家债权人,申报债权金额总计人民币(下同)152,576,754.41 元,债权性质普通债权。经管理人初步审核确认普通债权105,574,436.57元、劣后债权46,999,459.52元,以上破产债权总计152,573,896.09 元。

因管理人未能联系到你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58条第二款“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规定,请你们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前往西安市长安南路449号丽融大厦三层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对上述债权进行核对(联系人宋小艳、联系电话13572941300),逾期未核对的视为无异议。届时,管理人将对债权表中无异议债权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告知。

                    陕西盛天隆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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