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通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追缴出资通知书

三明市通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追缴出资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6-04-09 公 开 人:福建恒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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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通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追缴出资通知书

(2026)通汇破管字第09号

杨礼君:

2026年1月26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闽04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黄振华对三明市通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下称“通汇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6年2月12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闽04破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恒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担任三明市通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通汇公司破产清算事务。

根据管理人向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通汇公司工商登记资料,通汇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2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杨礼君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出资比例100%。管理人通过通汇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均未发现股东杨礼君实缴出资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通汇公司亦未向管理人移交财务账册及相关文书资料,无法核实其实缴出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公司处于破产程序时,认缴出资的股东的未缴出资应加速到期,股东应当缴纳全部所认缴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之规定,管理人现向你方追缴未履行的出资1000万元,请你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补缴出资1000万元。若有异议,请你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若你方在上述期限内,既不向管理人缴纳出资又未提出异议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你方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三明市通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望龙二路1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9层03单元

联系人:朱晓婷189609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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