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04 公 开 人: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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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0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任丘市铭拓机械厂对被申请人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富达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月20日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河北若石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东方富达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本次会议共有一项表决事项,即表决部分债权人提出的《四债会表决方案(草案)》,截至2025年12月29日18时,表决期限届满.管理人现将本次会议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有权参加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共208家,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07家。实际完成线上签到、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共146家。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中,共146家享有表决权。

二、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线上投票的方式进行,会议表决设"同意"和"反对"两个选项,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需在两个选项中择一进行投票。截至2025年12月29日18时,东方富达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如下:投"同意"的债权人人数为113家,上述有效投票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总数的77.4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76585544.88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69.41%;投"反对"的债权人人数为19家,上述有效投票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总数的13.01%,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22887956.81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20.74%;签到未投的债权人14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439660.98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1.30%。

三、表决结果

东方富达公司第四次债权会议表决的债权人提出的《四债会表决方案(草案)》通过。

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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