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12 公 开 人: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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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姚律师 联系方式: 17838383785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2-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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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

投资人招募公告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5日作出(2025)豫15破申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桑德”)的破产申请,2025年8月11日指定本案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审理,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9日依法指定信阳桑德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充分识别信阳桑德的重整价值,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信阳桑德债务危机,并为后续可能转为重整程序创造条件,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信阳桑德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债务人概况

信阳桑德成立于2016年12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周贤良,注册资本为10218.0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500MA3XGY9K3X,注册地址为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珍珠路街道闵岗村谢家湾组003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含:污水处理,城市排污管网工程建设和维护,城市污水设施的工程安装和维护。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信阳桑德目前运营信阳市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

(二)  资产情况

对信阳桑德的相关资产审计、评估以及债权审查确认工作正在进行中,准确数据以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院最终裁定确认债权情况为准。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信阳桑德具体资产负债状况,可在报名成功后与管理人联系进行尽调。

二、 招募须知

(一)  本次招募程序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  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也不代表管理人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

(三)  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可以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本次招募程序,或者修改本公告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后续的相关通知或要求为准。

三、 投资人条件

(一)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名单;

(三)  投资人在国内正在运营管理单个处理规模20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四)  公司资产规模在1.5亿元以上。

(五)  成功取得投资人资格后,需确保项目公司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六)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无相关环保处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无相关处罚证明或承诺)。

(七)  信阳桑德参与经营信阳市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投资人需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单位信阳市城市管理局了解相关政策及项目情况。

四、  招募程序

(一)  报名

      1.  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当包括:报名人基本情况介绍,保密承诺等),需载明报名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能确保管理人能联系到的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2)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前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3)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证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证明;

(5)委托他人办理上述事宜的,需签署授权委托书,注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事项、权限范围和期限等,并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6)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

(7)管理人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2.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17时。

      3.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至管理人电子邮箱,同时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

      4.  报名材料提交地点

文件提交地址: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珍珠路街道闵岗村谢家湾组003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姚律师

联系电话:17838383785

电子邮箱:xysdsz2025@163.com

(二)  投资保证金

1.  参加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最迟应当在2026年2月12日17时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逾期未足额缴纳的,视为未报名。

2.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太古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1718021739200254472

3.  经后续评选,意向投资人中选的,其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款;意向投资人未中选的,由管理人自前述事由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足额、无息退还该意向投资人所交全部保证金。

(三)  形式审查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补正,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通知的期限内完成补正,逾期未能补正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管理人将在形式审查后,向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发出报名成功确认函。

(四)  尽调

报名成功后,意向投资人如有需要,可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进行尽调,管理人将协助意向投资人进行现场踏勘、查阅资料等工作,意向投资人需在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内完成尽调。

(五)  投资文件的编制

      1.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投资文件,并保证投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投资文件需附以下内容或材料:

(1) 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 意向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投资金额、资金支付计划、偿债计划、后续经营方案等);

(3)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4)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投资文件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

(六)  提交投资文件

      1.  意向投资人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应在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届满前提交具有操作性的投资文件。

2.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提交地点与联系信息同上。

(七)  投资文件的审查及投资人评审

1. 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文件进行审查。

2. 根据要求提交投资文件的意向投资人可参与评选。评审事项安排如下:

(1)管理人以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强为原则,如有两家以上符合评审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将综合审议意向投资人投资文件,选定最终中标投资人;如仅有一个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并满足上述招募条件的,则为中标投资人;

(2)管理人将向中标投资人送达《投资人中标通知书》,投资人应在管理人通知的期限内签订《投资协议》;

(3) 如中标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投资协议》,视为放弃投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此外,投资人违反《投资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

五、 特别说明

(一)  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阳桑德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的,视为同意按信阳桑德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  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本次破产程序时,除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在决定参与招募前理解破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提交报名资料即视为对本次招募程序的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视为认可信阳桑德现状,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不得向信阳桑德及或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四)  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将根据本次招募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转为重整程序。如法院裁定进行重整,则意向投资人在招募中所作出的承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文件等,以及本次招募和遴选结果的效力延续至重整程序,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

(五)  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因投资人自身的原因,导致重整计划不能执行的,投资人此前已经支付的款项,将不予退还。

(六)  若信阳桑德最终未能转入重整程序的,将无息退还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

(七)  如出现影响债务人破产程序的重大事项,管理人可选择中止、终止或撤回本公告,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欢迎前来接洽、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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