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青之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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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02-06 公 开 人:江苏苏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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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3-1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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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3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系自然人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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