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04 公 开 人: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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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2024博华新材料破管字3-7

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2024年1月3日作出(2024)黔0381破申1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新材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3日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贵州贵达(遵义)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582010时至202582110时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的处分债务人财产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对于财产中的不动产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应过户登记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为保留和提升经营价值,避免因零散出售造成减值管理人将根据博华新材料公司的资产形态,本次拍卖将对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博华新材料公司资产进行整体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原材料122项、机器设备130项、车辆13项、电子设备71项、在建工程设备一套(明细详见附件拍卖资产清单)。

上述全部资产,市场价值14951578元,清算价值3749889元。上述资产评估后,因部分电缆、零件被盗,管理人致函评估机构出具补充意见,意见载明损失金额12万元,故起拍价调整为3629889元,保证金181494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尾款支付时间为竞拍后20日内。

)其他

1.资产明细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原材料等实际数量与拍卖资产清单不一致的,出卖人、买受人应同意按照该资产拍卖单价增加或减少相应价款,该资产拍卖单价=该资产清算价值÷资产包总清算价值×资产包拍卖价款。

2.资产瑕疵

本次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管理人不能保证该标的不存在其它可能的缺陷。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管理人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3.权属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819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三、咨询看样

咨询看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819日前。咨询电话:18798752630律师)

重要提醒:有意向竞买人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建议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未看样的参与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之规定。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81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根据《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博华新材料公司财产根据财产价值最大化原则整体进行拍卖。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八、保证金

1.保证金按相应资产起拍价的5%收取,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拍卖成交后30日内将竞拍尾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520 0701 0014 6289 78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水市支行

4.竞价成功后,如竞买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竞买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该竞买人追索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

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含平台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国投大厦7楼5-8)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8798752630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特此公告。

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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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清算价值下资产评估明细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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