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蓝星聚甲醛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检测服务招标代理采购选聘公告

上海蓝星聚甲醛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检测服务招标代理采购选聘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13 公 开 人:上海蓝星聚甲醛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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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蓝星聚甲醛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检测服务招标代理采购选聘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3日以(2024)沪0115破2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针对上海蓝星聚甲醛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聚甲醛”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5年1月16日以(2024)沪0115破219号《决定书》指定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蓝星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一家具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检测服务单位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上海蓝星聚甲醛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检测服务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债务人名下位于上海市星火开发区民乐路395号的不动产(含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曾用于聚甲醛生产,自2015年8月起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2026年4月,管理人收到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要求上海蓝星聚甲醛有限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函》等文件。为落实监管要求,管理人在推进不动产拍卖的同时,需对厂区实施必要的环境管控,并同步启动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专业的检测服务单位。

(二)代理服务内容:

中标机构需代表管理人全权处理检测服务单位的招标事宜,具体包括:

1. 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全程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检测服务招标,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工作,负责流程把控组织工作

2. 负责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

3. 编制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收集整理各类相关资料,并移交管理人;

4. 管理人认为需完成的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检测服务要求

受委托的检测服务机构需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场地初步调查;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存在污染迹象或健康风险,则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具体执行标准及要求以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的监管意见为准。

三、代理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由委托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四、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 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及资质;

2. 近3年至少完成1个环保相关项目招标代理案例;

3. 熟悉环保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4. 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 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比选人基本情况介绍,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工作业绩和经验等证明材料;

2. 比选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比选人及其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声明;

4. 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人员安排、报价方案等;

5.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初步的招标代理实施方案、拟邀请的评标专家专业要求等。

六、比选时间、地点、方式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6时。

2. 递交方式:仅接受线下递交(可邮寄,但需确保在此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295号金田商务803室

联系方式:冯英13162125520、袁成林18521093111

七、比选结果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等级、项目业绩、服务方案优劣、报价合理性及团队配置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中标机构,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选方。

上海蓝星聚甲醛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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