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工程造价机构招募公告

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工程造价机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浏览次数:291次
  • 打印

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

工程造价机构招募公告

2025佳旭预管字第4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于2025630日作出(2025)黔0181破申6决定书,决定对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旭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黔0181破申6号之一《决定书》,指定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佳旭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顺利推进佳旭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临时管理人拟公开招募工程造价机构为佳旭公司开发的云峰小镇项目提供工程造价服务,特公告如下:

佳旭公司基本情况

(一)佳旭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8日,登记机关为贵阳市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181MAAJRK5141,法定代表人为何宇,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16,666.6667万元,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88号云梦空间小镇商业街G1幢3-32号,经营期限为2020年7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施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

(二)佳旭公司项目及建设进度

1.项目基本情况

佳旭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云峰小镇建设项目”(“佳兆业·樾伴山”项目),位于贵阳市清镇市观清路与云峰大道交汇处,项目主要由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酒店、地下车库和配套用房等建设内容组成。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82,989.00㎡,规划总建筑面积为725,932.45㎡,计容建筑面积为548,966.9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470,060.60㎡,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50,060.44㎡(含底商建筑面积17,348.00㎡以及街区商业建筑面积32,712.44㎡),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4,962.10㎡,酒店建筑面积为10,537.90㎡,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13,345.86㎡),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含人防车库)建筑面积为173,897.12㎡,机动车停车位5,42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507个,地下停车位4,915个)。项目规划建筑密度为25.37%,容积率为3.00,绿地率为35.04%;规划总户数为4,610户,规划总人数为14,753人;建筑高度住宅为80米,商业为100米。

项目分为三期开发,各期简要规划情况如下:

1)一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5,513.94㎡,规划总建筑面积230,159.12㎡,计容建筑面积187,865.32㎡,其中住宅面积174,936.17㎡,底商面积3,741.32㎡,配套用房面积9,187.83㎡(含幼儿园6,006.00㎡),不计容建筑面积42,293.80㎡。

2)二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4,855.36㎡,规划总建筑面积115,569.83㎡,计容建筑面积75,607.31㎡(其中住宅面积21,417.43㎡,商业面积53,445.54㎡,商业面积包含底商面积5,233.10㎡,街区商业面积32,712.44㎡,办公面积4,962.10㎡;酒店面积10,537.90㎡),配套用房面积744.34㎡,不计容建筑面积39,962.52㎡。

3)三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2,619.70㎡,规划总建筑面积380,203.50㎡,计容建筑面积285,494.27㎡(其中住宅面积273,707.00㎡,商业面积8,373.58㎡,配套用房面积3,413.69㎡),不计容建筑面积94,709.23㎡。

2.项目建设进度

截至2025年3月31日,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1)一期项目主要包含住宅1至10号楼、底商S1至S3号楼、一期地下车库和幼儿园,全部未竣工验收。一期一标段1至4号楼已完工并已交付,尚未完成消防、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8至10号楼主体封顶且砌体已完成,尚欠收尾工程未完成;底商S1、S2号楼已完成主体结构。一期二标段5号楼和6号楼已完成主体封顶,7号楼主体施工至13层;S3号楼已完成主体结构但局部砌筑墙体缺失。此外,一期地下车库已完工,但幼儿园尚未动工。

2)二期项目主要包含商业11至15号楼及18至35号楼、住宅16号楼和17号楼、底商S4至S7号楼、二期车库,全部未竣工验收。二期一标段22至35号楼(均为叠墅)中,22号楼已完成底板垫层及防水施工,23号楼至26号楼及28号楼至35号楼正处于装饰装修阶段,27号楼已完成第2层主体施工。二期二标段11号楼至21号楼中,11号楼(售楼部)已完工,12号楼(酒店)尚未动工;商墅合院中13号楼和14号楼已完成一单元主体,15号楼、21号楼已完成基础底板,18号楼至20号楼土方工程基本完成,处于开挖基础阶段;住宅16号楼、17号楼土方工程基本完成,处于开挖基础阶段;底商S4至S7号楼尚未动工。此外,二期一标段车库已完成主体结构,但二期二标段车库尚未动工。

3)三期项目(尚未开发)主要包含住宅36号楼至49号楼、底商S8至S13号楼以及地下车库。三期项目除39号楼已完成负二层结构施工以及40号楼地下室负二层已完成50%外,剩余楼栋、底商和车库均未动工。

二、工作内容

(一)对云峰小镇项目前期已完成工程量进行工程造价核定并出具报告。

(二)对云峰小镇项目续建工程按原规划设计、拟调规设计编制工程造价(包括市场公允价值和原合同签订价值)并出具报告,负责编制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等工程预算编制工作。

(三)根据重整进展情况,若需由新施工单位进行后续施工的协助临时管理人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招标文件审核,合同谈判,新旧施工界面界定、移交等工作

(四)按时出具工程造价报告,重整案件受理后更新报告。

(五)协助(临时)管理人完成涉及工程的债权审核工作,配合(临时)管理人对已完工工程量、工程节点进行核定并出具清单或专项报告。

(六)应(临时)管理人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磋商会等场合,对与云峰小镇项目工程造价有关的问题做说明与解释工作,必要时出具书面说明。

(七)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三、参选机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证明文件

(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罚

(四)佳旭公司不存在以下利害关系

1.与佳旭公司或其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2025年6月30日前三年内,曾为佳旭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2025年6月30日前三年内曾经是佳旭公司或其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5年6月30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佳旭公司或其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预)重整评估工作的情形

(五)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且能保障工作质量和满足工作要求

(六)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预)重整评估工作的情形。

四、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参选机构应提交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以下资料:

(一)参选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主体资格、职业责任保险缴纳情况、造价团队建设情况;

(二)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有效且造价资质能覆盖工作内容的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入选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相关证明复印件(如有);

(五)参选机构、现场人员承办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包括预重整)造价工作的业绩材料;

(六)承诺书,内容主要为:1.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近三年未参与过佳旭公司的造价工作以及无其他不得参与本案的情形3.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人名单;4.对本次工作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5.如被选定为中选机构,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佳旭公司开展工作,且不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不更换派出人员;6.出具的报告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

(七)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关于有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八)报价方案(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包括收费依据、收费费率或金额、最大折扣比例等;

(九)拟派驻人员的清单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十)工作方案(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十一)参选机构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在报名截止期限前,参选机构应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报名资料须进行密封,密封封面须标识“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工程造价机构投标”字样,标注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五、评选方式

(一)参选机构应在临时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参加现场竞选。临时管理人将组成评选小组,结合参选机构的资质、经验、报价方案等择优确定中选机构,评分第一名作为中选机构,第二名作为备选机构,其余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二)中选机构不得拒绝与临时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工作期间若因中选机构原因导致法院或(临时)管理人决定更换服务机构的,备选机构不得拒绝签订委托合同。

六、工程造价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不设最低、最高限价,由各竞聘机构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进行报价。

(二)工程造价成果应获得(临时)管理人及人民法院的认可。鉴于预重整程序及破产重整案件的特殊性,(临时)管理人不预先支付任何费用,在佳旭公司破产案件受理后具备付款条件(包括重整计划通过后等)时,以债务人资产支付。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机构自行准备上述竞聘材料并通过现场递交或者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邮寄)202571417:00前将竞聘材料提交给临时管理人提交前请先电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律师18198110721;丰律师18166708310。

联系地址:贵州省清镇市观清路与云峰大道交界处云峰小镇销售中心(佳兆业·樾伴山销售中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附件

(盖章造价)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工程造价机构招募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