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汉唐佳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贵州汉唐佳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6-01 公 开 人:贵州汉唐佳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00次
召开时间:2026-06-12 10:00
  • 打印

致:贵州汉唐佳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债务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就《贵州汉唐佳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修订)》《贵州汉唐佳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配方案》进行表决,两项方案均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为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就前述两项方案再次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1.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10时00分

2.会议方式:线上视频会议(钉钉平台)

3.会议主题:审议并表决《贵州汉唐佳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修订)》《贵州汉唐佳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配方案(修订)》

4.参会人员:依法申报债权并经确认/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债权人、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管理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议程

1.管理人就两项方案未通过情况及修订/说明情况进行报告;

2.管理人宣读《贵州汉唐佳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修订)》《贵州汉唐佳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配方案(修订)》;

三、参会与表决须知

1.参会资格:依法申报债权且债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人民法院确认或临时确定的债权人,有权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对本次两项方案不享有表决权(其普通债权部分除外)。

2.参会方式:管理人将于会议前通过债权人预留联系方式发送钉钉会议号,请债权人按时登录参会;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3.表决规则: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且其所代表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方案即为通过;表决结果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

4.资料获取:本次审议的两项方案全文,管理人提前发送债权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