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关于清远市时光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6-011)关于清远市时光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6-03-02 公 开 人:清远市时光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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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时光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清远市时光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6)时光逸破管字第011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6日裁定受理清远市时光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24HCG3G,下称“时光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16日依法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时光逸公司管理人,负责时光逸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生效法律文书及清远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的回函,管理人初步完成时光逸公司职工债权的调查工作,管理人依法将调查后的职工债权清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清远市时光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清单)。

时光逸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期限为7日,自2026228日至202636日。如职工对职工债权清单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同时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管理人将进行复核;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应自职工债权清单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提起诉讼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反馈起诉信息及提供法院立案受理材料复印件。若职工在上述公示期限内未通过书面形式就职工债权清单记载事项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的,即视为对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清远市时光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十七

 

1.《清远市时光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恒13530187266)、蒋明亮18002548329)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116号毅哲大厦4楼

 

 

 

 

            清远市时光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清单》

                  编制日期:2026227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姓名

经济补偿金金额

工资金额

合计金额

已清偿金额

欠付金额

1

阮爱珍

6,491.01

1,013.79

7,504.80

231.15

7,273.65

2

廖文君

5,171.61

1,013.79

6,185.40

190.52

5,994.88

3

包秋琼

5,375.64

1,013.79

6,389.43

196.80

6,192.63

4

李爱连

5,260.47

1,013.79

6,274.26

193.25

6,081.01

5

胡秋梅

5,523.12

1,013.79

6,536.91

201.34

6,335.57

6

潘细容

5,792.07

1,013.79

6,805.86

209.63

6,596.23

7

刘杏容

5,806.79

1,013.79

6,820.58

210.08

6,610.50

合计

39,420.71

7,096.53

46,517.24

1,432.77

45,0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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