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拍卖债务人资产告知函

关于继续拍卖债务人资产告知函

公开时间:2025-07-15 公 开 人:贵州省吉尔斯循环农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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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吉尔斯循环农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继续拍卖债务人资产告知函

 

(2025)吉尔斯破管字60号

贵州省吉尔斯循环农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3年9月26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黔27破申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省吉尔斯循环农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16日作出(2023)黔27破18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兆康破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因申请以物抵债债权人未按期支付抵债款,现管理人已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对破产财产继续拍卖,特向全体债权人致函如下:

管理人已经根据会议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继续拍卖资产,此次拍卖为一拍到底(参照方案中同类资产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标准),如债权人对此有异议,请各位债权人于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书,未按期提交或逾期提交书面申请视为无异议。

特此告知。

                 贵州省吉尔斯循环农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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