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博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兴仁县博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兴仁县博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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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博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博爱破管字第1

兴仁县博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爱医院”)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2025年5月13日裁定受理了兴仁县博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于2025年65指定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担任兴仁县博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博爱医院破产清算案,充分掌握博爱医院的资产状况,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博爱医院进行资产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兴仁县博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兴仁县博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1114日,注册地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振兴大道(兴仁大酒店对面),法定代表人为黄锦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205709655XK博爱医院注册资本5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参选条件

1.报名单位营业地址位于贵州省内,并具有法定资质。报名的评估构均应编入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结果为准)。评估机构的经营范围应当包括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及土地评估服务等,评估人员应当具备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等资格。

2.与博爱医院、债权人、管理人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3.有医疗健康体检类企业破产评估工作经验的优先;

4.项目承办人员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

5.满足对破产清算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6.获聘机构要承担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风险。

三、评估工作的有关事宜

1.对博爱医院名下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进行资产评估,须同时对相关动产是否具备出售条件进行审查评估,并根据管理人基于破产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程序的需求分别出具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包括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是否具备出售条件审查报告等在内的所有报告。

2.获聘机构应在委托合同签订后按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3.按照兴仁市人民法院以及管理人的要求,履行由评估机构协助管理人完成的其他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管理人出席会议、解释报告、回答询问等。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竞标工作的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遴选评定:

1.参加破产清算评估工作的意向书;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评估机构与博爱医院、债权人、管理人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存在3年内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的声明;

5.项目负责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预计完成时间、报价(固定价)方案等)。

以上材料需加盖机构公章。

五、评审方式

(一)报名

参选机构应于2025710日前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电子方式提交至管理人指定邮箱(账号:260442398@qq.com),管理人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接其资料。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兴仁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二)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

参选机构提交报名材料后,由管理人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参选机构名单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评审,经债权人会议决议确定的机构为获选机构。

(三)获选机构的确定

获选机构确定后,将报兴仁市人民法院许可,经许可后再由管理人与获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六、特别说明事项

1.本次选聘评估机构,不接受联合投标参选。

2.管理人依法履职,接受兴仁市人民法院监督,因此兴仁市人民法院的监督也适用于评估机构。

3.本次竞聘过程及结果向人民法院报告并经人民法院许可后,被选定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4.本次评估费用支付方式:评估机构入场时先支付评估费用的50%,剩余费用列入公益债务随时清偿。

5.获聘机构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 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6.如评估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相应服务费用。

7.未获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8.竞聘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竞聘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竞聘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置条件。

七、评估机构选定程序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577

2.地点:贵州省兴义市兴义大道大商汇一号楼10楼。

3.联系人:罗尚友,联系电话:15285452187,岑加勇,联系电话:18785933910

特此公告。

 

 

兴仁县博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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