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顺诚针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无异议债权公示

福建省顺诚针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无异议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6-04-09 公 开 人:福建省顺诚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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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顺诚针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无异议债权公示

(2026)顺诚破管字第20号

2025年8月18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1破申3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福建省顺诚针织有限公司(下称“顺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5日作出(2026)闽0112破4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恒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福建省顺诚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顺诚公司破产清算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于2026年3月5日将编制的债权表提交顺诚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截至债权申报期满,共有40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总计54796403.91元。经管理人审查,认定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吴丽琴等的债权共40户56笔,总金额为人民币54502429.04 元,其中担保债权共3笔:总金额为9785493.16元;普通债权共38笔,总金额为43756805.71元;劣后债权共15笔,总金额为960130.17元。

管理人于2026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收到4户债权人杨春开、陈爱华、陈泽勇、陈礼兴的债权申报材料,申报金额共计5720380元。经管理人审查,认定杨春开、陈爱华、陈泽勇、陈礼兴债权合计金额5720380元,其中普通债权金额5720380元。管理人于2026年3月23日将上述补充申报债权编制债权表提交顺诚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综上,顺诚公司共有44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总计60516783.91元,管理人认定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吴丽琴等的债权共44户60笔,总金额为人民币60222809.04元,其中担保债权共3笔:总金额为9785493.16元;普通债权共42笔,总金额为49477185.71元;劣后债权共15笔,总金额为960130.17元。(详见附件)

现将本案无异议债权以公告形式向债务人及债权人披露,如对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或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如无异议,管理人将向人民法院报告,提请确认无异议债权。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顺诚针织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

 

 

福建省顺诚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附件

260408顺诚无异议债权公示(20) .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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