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6-05-26 公 开 人:福建禾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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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10日作出(2026)闽01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吴水金对福建禾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永泰县人民法院审理。永泰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8日作出(2026)闽0125破5号决定书,指定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福建禾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目前尚未接管到福建禾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5MA33PNH611)、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贷款卡、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证照及印章。

现管理人依法公告声明:福建禾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证照和印章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即2026年4月10日起全部作废;因使用作废证照、印章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与福建禾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无关,福建禾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单位、个人使用福建禾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废证照和印章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禾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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