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07 公 开 人: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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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豫03破5-3号

各债权人:

本院根据申请人洛阳悦合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8 月22日作出(2025)豫03破申104号民事裁定,受理洛阳浩德 昌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决定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机 制审理。2025年8月22日指定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河南铭志 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洛阳浩德 昌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9月27日前向洛阳浩德昌 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马瑞;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 区九都路92号星河国际1704室;联系电话:13683851323)申 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 前补充申报,但 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 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洛阳 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9月29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26号审判庭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和网络视频在线方式同步进 行,具体参会方式请联系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 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另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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