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管韶关市鑫圣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

关于接管韶关市鑫圣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6-04-02 公 开 人:广东周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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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鑫圣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广东周和律师事务所担任韶关市鑫圣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通知你单位,管理人将于2026年4月15日接管债务人财产,请你单位提前准备好如下材料:

1、固定资产和实物资产清单;

2、无形资产材料;

3、有价证券材料;

4、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5、债务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的材料;

6、财产权属证书;

7、印章、证照;

8、财物账册、银行存款凭证等财务资料;

9、债务人银行账户资料;

10、人事档案;

11、文书档案;

12、其他接管的财产。

特此通知。

韶关市鑫圣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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