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延期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6-02-02 公 开 人:北京普缇客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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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普缇客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债权人:

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作出(2023)京01破申7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北京普缇客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邦实尚商贸有限公司、宁波汇聚成贸易有限公司、郑州普缇客商贸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4月24日作出(2022)京01破77号之三《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后将(2022)京01破77号之三决定书文号变更为(2024)京01破401号。

2026年1月27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2024)普缇客破并管字第28号文件,定于2026年2月5日14时30分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现由于普缇客税务情况有待核实,为依法保障债权申报权利的有效行使及破产财产分配有效执行,保障各位债权人的权利,管理人经综合考虑具体情况,现公告将普缇客实质合并破产后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债权人耐心等待。

特此公告。

北京普缇客等四家企业破产管理人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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