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郑州凯隆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郑州凯隆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河南曾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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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郑州凯隆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3年7月1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豫01破申3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郑州凯隆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8月10日,新密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豫0183破15号决定书,指定河南曾益律师事务所担任郑州凯隆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根据破产进程需要,经新密市人民法院同意,郑州凯隆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8月1日上午9时召开,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方式,会议地址:新密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会议有变则另行通知)。债权已经管理人确认(含暂缓确认)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郑州凯隆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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