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俊彩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调整结果公示

关于合肥俊彩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调整结果公示

公开时间:2026-01-23 公 开 人: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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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俊彩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调整结果公示


(2025)俊彩破管字第24号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1日作出(2025)皖01破申3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佰悦屋生活用品(台州)有限公司对合肥俊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9月19日作出(2025)皖01破19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应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将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在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已将债权表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核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根据生效判决对债权进行调整后编制《合肥俊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调整表》。

如债权人、债务人对本此债权调整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由管理人进行复核;或者不经复核程序,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如无债权人在异议期内对上述债权提出异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管理人将据此提请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报告。

 

合肥俊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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