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天之味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天之味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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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其他行业
注册地:重庆 职工人数:50人(不含)以下
注册资本:1000万(含)-5000万(不含)
受理法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经营范围: 餐饮服务:大型餐馆(中餐类制售,含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零售:卷烟、雪茄烟(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利用互联网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旅游开发;农业开发等
主要资产: 部分酒店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银行卡上有余额7721.58元、“天之味”商标名称和图形、

企业简介

天之味公司设立于2012年10月15日,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滨江大道58号半岛明珠3号商铺楼,法定代表人刘志久,原出资人为刘志久、胡俐荣(已故,生前为刘志久之妻),注册资本1000万,刘志久认缴60%,胡俐荣认缴40%,依据天之味公司工商信息显示出的验资报告,刘志久、胡俐荣已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于2012年10月10、2013年1月30日分两次全部出资完毕。后因胡俐荣去世后,刘琪(其女)与刘瀚阳(其子)依法继承了胡俐荣在天之味公司的股权(分别占20%),其中刘瀚阳已于2015年2月15日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刘志久,刘琪于2017年5月2日分别将19%股权转让给刘志久,1%股权转让给雍小芳。转让后,天之味公司股权结构为刘志久占比99%,雍小芳占比1%。截止破产受理裁定之日,天之味公司股权结构再未发生变化。

联系方式: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