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控股等八家公司实质合并预重整案 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玉龙控股等八家公司实质合并预重整案 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8 浏览次数:46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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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人民法院于2025410日做出(2024)鄂1303破申67号之四民事决定书,决定受理湖北玉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实质合并预重整案。

曾都区人民法院于202575上午9时召开玉龙控股等八家公司实质合并预重整案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债权人通过线上形式参加会议因与本案相关的刑事案件二审判决尚未作出,存单权利人的债权金额尚未确定,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向曾都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刑事案件司法审计确认的数据赋予完成信息登记的存单权利人临时表决权,法院已裁定准予。本次出席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人数共计567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66,397,214.04元,临时管理人根据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参会须知》的表决规则对债权人表决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表决结果公示如下:

关于组建临时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555名,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97.88%投同意票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共计262,580,598.7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5.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议案表决通过。

临时管理人将《关于选举产生临时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的票选结果报曾都区人民法院确认。曾都区人民法院发布(2024)1303破申67号之八民事决定书认可由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聚兴建设有限公司、苏明玉、孙丽君、刘晓光、苏碧红、郭自贵、章莉担任临时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特此公告。

 

湖北玉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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