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东利新型工业有限公司预重整

溆浦县东利新型工业有限公司预重整

发布时间:2025-09-08 浏览次数:451次
  • 打印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

    

(2025)湘1224破申2号

溆浦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0日裁定溆浦县东利新型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利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湖南维清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东利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0月9前向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①湖南省溆浦县深子湖镇贺家冲村溆浦县东利新型工业有限公司;②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656号汽车东站三楼湖南维清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谢阳正13974525879,联系人:朱世友15367570808,邮政编码:418000)申报债权。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东利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临时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1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0月17日上午9时在溆浦县东利新型工业有限公司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代理人出席临时债权人会议,应当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〇二五年月二十九日


附件

微信图片_20250908153325_52_449.jpg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