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8 浏览次数:6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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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预重整案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723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01破申26决定书依法决定受理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派可威公司或债务人)预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担任派可威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预重整程序、高效开展预重整工作,预重整管理人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派可威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可威公司基本情况

    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823日,法定代表人为贾鹏圳,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1200MA75X3CT66,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三区五号路以东、一号路以南。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精细化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香料、香精(合成香料)生产;天然香料的生产;食品添加剂(以偶姻、丁二酮34-己二酮、4-乙烯、3-酮)的生产;化工原料的批发及进出口贸易(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

()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派可威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协助预重整管理人做好对派可威公司的接管工作(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盘点、造册,接管财务资料;

3.协助预重整管理人审查派可威公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及职工债权,并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协助预重整管理人进行税务债权的审查和税务合规;

4.协助预重整管理人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可认定为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等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意见及报告;

5.协助预重整管理人处理派可威公司预重整期间营业事务中的会计及税务事项(如有);

6.对共益债务及预重整管理人履职期间发生各项费用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专项(离任)审计报告;

7.根据法院或预重整管理人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8.列席债权人会议,根据需求就各类报告进行解释、说明或出具补充报告;

9.配合预重整管理人安排的预重整案件中涉及会计、财务专业的其他工作;完成法院或预重整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派可威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含清算模式及重整模式);

2.与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对派可威公司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对派可威公司抵押、质押、留置财产进行独立价值判断并以权利人为单位单独列示;

4.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预重整管理人要求出具补充说明或出具评估报告;

5.根据法院或预重整管理人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议,根据需求就各类报告进行解释、说明或出具补充报告;

7.法院或预重整管理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三、审计、评估费用

1.本项目在预重整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预重整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本项目系预重整项目,对工作时效性要求较高,审计、评估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计、评估报告,在预重整阶段不予支付费用,无预付款项,待派可威公司进入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程序后,按照破产费用进行清偿,如最终项目预重整失败(专指退出破产程序),预重整管理人将协调债务人承担部分审计、评估费用,协调不成的,将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4.选聘公告中对应的机构报价应为包干价(含税价),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审计、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四、报名条件

1.审计、评估机构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2.审计、评估机构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审计、评估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3.审计、评估机构及机构人员与派可威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开展审计、评估的利害关系;

4.审计、评估机构及其派出工作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且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选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纸质竞选文件(一式1份)及竞选文件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具体如下:

1.竞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承办化工等生产型企业预重整、破产等中介服务业绩,项目现场负责人、团队人员的从业经验、主要业绩,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方案等)

2.有效的审计或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机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或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必须提供入围《宁夏法院对外委托备选专业机构名录》的证明;

6.参选机构就以下事项作出的承诺书:

(1)必须对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充分认识到陈述内容不实的后果;

(2)履职中将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配合法院和预重整管理人的各项要求,协同推进派可威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

(3)不以任何形式将中介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全部或者部分转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

(4) 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5)对本案相关信息严格保密的承诺。

7.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后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

六、评选方式

报名期限届满后,预重整管理人根据发布公告中声明的条件,筛选资质、业绩等是否符合要求的报名机构入围待选机构资格、报名材料不符合公告规定的实质要求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参与选聘的资格。

预重整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服务方案、报价方案等事项,对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采取综合打分制评选:满分100分,其中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满分15分、为化工等生产型企业提供破产中介服务业绩满分30分、团队专业能力及派驻技术力量满分15分、服务方案满分15分、报价方案满分25分。

经公开选聘初步选定拟聘请的审计、评估机构后,预重整管理人将选聘结果报人民法院备案并接受监督。

七、报名方式

诚邀各审计、评估机构参与此次竞争选聘,有意向的机构请联系预重整管理人获取项目相关资料,正式报名材料20258418时前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盖章版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349507650@163.com),并在同日前邮寄纸质版报名材料(以预重整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不参与报名。

联系人:王律师 18709590959,张律师 15349507650

地址:宁夏银川市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10层(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注:本公告内容由管理人解释,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

 

                            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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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审计、评估机构选聘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