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丰凯金达纺织品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盐城大丰凯金达纺织品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8 浏览次数:3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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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30日,经盐城大丰凯金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申请,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904破申17号决定书,决定对盐城大丰凯金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2025614日作出(2025)苏0904破申1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盐城大丰凯金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720日之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申报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新都东路82号未来科技城D11405室,联系电话:张律师18921821119)。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2025730日,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审判庭召开盐城大丰凯金达纺织品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盐城大丰凯金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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