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

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3 浏览次数:14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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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

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

 

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债权人:

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根据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2月4日决定对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规定,定于2026年5月8日8时3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临时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一名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6年5月7日之前会收到载有账号和密码的短信通知,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凭账号密码登录“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点击【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查看会议文档。手机端需要搜索“e破通网络会议”微信小程序,点击【前去参会】,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并进行会议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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