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浏览次数:36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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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侯法院)于2026年1月20日作出(2026)川0107破申1号决定书,决定对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江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6)川0107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山江公司临时管理人。

为查明山江公司财务状况,确保预重整程序顺利推进,临时管理人需要选聘审计机构协助工作。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六项的规定,经武侯法院许可,临时管理人发布本公告。

一、山江公司基本情况

山江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16日,住所地为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段389号1栋2楼27号,注册资本13000万元。山江公司的股东分别为张兴志、郝启敏,张兴志持股比例为98%,郝启敏持股比例为2%。山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卢德雄,公司经营范围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监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勘察;公路工程监理;公路管理与养护;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水运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花卉种植;采购代理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线、电缆经营;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电工器材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木制容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山江公司资产和负债情况

根据山江公司财务账面显示,截至2025年10月31日,山江公司账面资产合计203,832,431.81元,账面负债合计85,658,312.40元

三、审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对山江公司截止至2026年1月20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基准日调整的,根据临时管理人要求补充出具审计说明或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二)对山江公司可能涉及的《企业破产法》相关问题,如山江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的可撤销或无效行为;债务人的出资人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等事项出具审查意见;

(三)临时管理人安排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债权人会议介绍审计情况、未申报债权统计工作、应收帐款专项核查、协助管理人开展债权审查、人员访谈、接受债权人的咨询等其他事宜;

(四)根据山江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它专业服务。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临时管理人具体要求为准。

四、报名条件

参选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已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完成注册;

(三)参选机构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在三年内未受到司法机关的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处罚;

(四)参选机构派出的工作人员近三年来具有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审计工作经验,特别是建筑企业破产审计经验者优先;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山江公司由预重整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且临时管理人继续担任重整管理人的,审计机构应根据重整管理人的要求继续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机构的具体服务内容以最终的协议为准。

、参选方式

参选机构应于2026年2月2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纸质文件邮寄或现场提交给临时管理人。邮寄递交的,以邮件签收之日为递交参选文件之日。

临时管理人地址信息如下:成都市武侯区吉瑞五路396号金控时代广场2栋,联系人:桂律师,联系电话:18781924988。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选申请书(原件);

2.参选机构简介;

3.参选机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已在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完成注册的证明文件以及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报价函;

6.保密承诺书、参选承诺书、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7.拟从事本项目审计工作的团队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资质和简历,包括已取得的资质证书及过往类似工作业绩情况等;

8.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近三年接受破产管理人委托的破产审计经验工作业绩介绍(建筑企业破产审计经验优先),并附所承办项目的委托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9.对本项目的理解及中选后的工作方案和计划;

10.其它说明。

注: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报名

特别提示:参选机构应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封面必须写明:“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申报资料应按序装订。参选文件壹式叁份。

、报价原则

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报价中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评选方式

本次选任将采用书面评审方式,由临时管理人根据各参选机构资料提交情况对各参选机构综合评分,主要从破产审计经验、报价、人员配备、本案审计工作方案和计划、完成时间等方面进行评分,最终选择确定相应审计机构。

、特别说明

(一)本项目为预重整项目,参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一旦参与选聘,视为接受所有风险并同意遵守预重整程序、后续破产程序的相关规则及本次选聘规则;

(二)鉴于预重整程序的性质,审计机构在预重整程序中提供服务产生的费用在山江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前不予支付。若山江公司后期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审计费用作为破产费用优先清偿;若山江公司未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山江公司财产状况不佳导致不能支付或不足以支付的风险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预重整管理人及所在的机构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参选机构不得向其进行主张。

(三)参选机构需按指定模板准备报名资料(详见附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四)临时管理人将向中选的审计机构发送《中标通知书》,未中选的审计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且已收取的申报资料不予退还。中选机构应在收到临时管理人发送的《中标通知书》后按照上面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

 

附:《参选文件》(模板)


附件

审计机构参选文件(模板).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