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 表决结果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 表决结果

发布时间:2026-01-26 浏览次数:34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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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表决结果

 

2025526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214破申37号《决定书》,决定对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尚德)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和江苏漫修(无锡)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2025928日,无锡尚德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以下简称“《预重整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到会债权人5家,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为339,865,742.47元,表决同意《预重整方案》的债权人5家,占该组到会债权人的比例为100%,其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39,865,742.47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

二、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到会债权人306家,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为2,815,502,534.83元,表决同意《预重整方案》的债权人245家,占该组到会债权人的比例为80.07%,其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106,055,619.47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74.80%。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

 

综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预重整方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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