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4 浏览次数:4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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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三中院”)于2025416日受理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顾臻公司债务人)的预重整申请【案号:(2025)沪03破申365号】,后确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顾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

顾臻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71814:00时在上海市宝山区富联二路1774号一楼国际会议厅现场召开,临时管理人将于会议前向债权人发送会议材料。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本通知不视为对贵司/您债权的认可,贵司/您申报的债权应经管理人审查和法院裁定后确定。

依据《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第十八条之规定,预重整期间已经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与重整程序中的重整计划草案一致的,已同意的债权人和出资人表决意见为重整程序中重整计划草案的同意意见。重整程序中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修改且对相关债权人利益有影响的,受到影响的债权人有依法重新表决权;对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了修改且对出资人利益有影响的,受到影响的出资人有依法重新表决权。

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律师、蔡律师

联系电话:021- 6061 3721(李)、021-6061 3797(蔡)

邮箱:zhonglun_glr@163.com

特此通知。

 

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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