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须知

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25-07-11 浏览次数:12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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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债权人:

2025521日,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田能源”)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预重整申请资料,法院对茂田能源开展预重整工作及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为帮助债权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顺利申报债权,现预重整辅助机构就债权申报相关问题提示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及范围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截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茂田能源预重整备案登记之日即2025521日(含当日),茂田能源依法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主体均可向茂田能源申报债权。

(一)已到期、未到期的债权,债权人均可以申报,申报时应注明到期时间。

(二)附利息、违约金等需延续计算的债权,计算至预重整备案登记之日即2025521

(三)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均可以申报。

(四)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也可以共同申报。

(五)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六)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预重整辅助机构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七)职工债权无需申报,由预重整辅助机构统一调查核实。

(八)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如系在他人处受让,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申报债权,债权人有权申报。

二、债权申报期限及申报时间

请各位债权人在20251010日(含当日)前向茂田能源申报债权接受申报时间为申报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其他时间不受理债权申报及咨询。

三、债权申报方式

各位债权人可以选择通过邮寄及现场申报的方式向茂田能源申报债权,以上申报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报方式具体如下:

)邮寄申报

债权人可以向茂田能源邮寄债权申报材料,债权人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应于申报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86号中渝广场3幢26楼;联系人:张女士,131 0133 2231

债权人邮寄申报的,请在邮寄单上注明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债权人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应自行承担邮寄费用,不接受以到付方式邮寄的债权申报。预重整辅助机构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

二)现场申报

债权人可以在预重整辅助机构办公地点现场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86号中渝广场3幢26楼现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为便于预重整程序推进,预重整辅助机构建议债权人优先通过邮寄方式申报债权。

四、预重整辅助机构联系方式

预重整辅助机构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86号中渝广场3幢26楼

联系人:张女士,131 0133 2231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五、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应提交如下五类申报材料,各申报材料均需一式贰份,材料用纸统一为A4纸。采用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除本须知中已标明必须提供原件的材料外,只需提供其余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准备原件备查;现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亦需携带一式贰份申报材料和全部材料的原件以供核对。

(一)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表》《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证据清单》《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计算清单》(请使用附件中提供的模板填写,须提供原件,可加页)

1. 请各位债权人在《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表》(附件)中填写债权申报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申报债权金额、是否存在担保以及诉讼、仲裁等情况。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外币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20255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 请各位债权人在《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证据清单》(附件)中按序填写提交的书面材料名称。

3. 请各位债权人在《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计算清单》(附件)中写明债权具体构成,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计算方式,债权性质、债权形成原因及经过等相关事项

4. 债权人为机构的,《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表》《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证据清单》《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计算清单》须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由债权人本人签名并按指印。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申报人公章或按指印。

(二)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 债权人为机构的,应当提交如下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可参考附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应当提交:

①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考附件)。

②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代理人为单位员工的,还应提供由单位出具的《员工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如机构债权人因名称变更导致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与债权申报材料中名称不一致的,还应提交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应当提交:

(1)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考附件)。

(2)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

(三)证明债权成立及其金额的证据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相关合同书(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款合同,购、销合同)等债权形成的原始材料。

2. 相关票据、划账单、汇款单、对账单、提货单等合同履行凭证。

3.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物清单及相关的抵、质押登记证明等;对于隆鑫系企业对外担保的债权,还应提供担保企业决议机关同意对外担保的决议文件。

4. 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须提交诉讼、仲裁有关的文件(包括已审理完毕或正在审理过程中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案件通知书等)。

5. 如债权涉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应提交计算方法及过程的书面说明,均计算至2025521(含当日)。

6. 债务如有清偿情形的,须提供清偿凭证、协议等。本项义务不随着债权申报工作的结束而终止。前述情况一经发生,债权人应及时通知预重整辅助机构并补充前述资料。

7.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其他材料。

8. 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依据。

以上材料,申报时不接受债权人提交的原件,原件由债权人自行妥善保管。预重整辅助机构有权要求债权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债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债权人无法提供原件,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对于债权人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债权人为机构的,须在复印件落款页上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上逐页签字并按指印。

(四)《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债权人应填写《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请使用模板填写,见附件)并签字、盖章确认,确保预重整辅助机构/债务人/法院后续能够将重整程序相关信息有效送达债权人,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人承诺书》

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严肃性,请各位债权人提交书面的《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人承诺书》(请使用模板填写,见附件),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承诺所有复印件已与原件核对无异。

六、特别注意事项

1. 《债权申报须知》只针对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

2. 《债权申报须知》只针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注意事项及风险告知的特别提示,文本中加粗字体请债权人予以合理关注。本须知不视为向债权人出具的法律意见。

3. 债权人应严格按照本须知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因申报人未按本须知中的要求进行债权申报,导致其所申报债权未被确认或产生其他费用的,由相关申报人自行承担。

4. 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务必在债权申报材料中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手机电话、电子邮件、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等。预重整辅助机构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指定号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如登记信息变更,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预重整辅助机构;未通知的情况变更联系方式的,对预重整辅助机构/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所产生的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5. 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经获得以及未来获得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清偿的,应及时告知预重整辅助机构,隐瞒债权受偿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建议债权人考虑必要时在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下申报债权和/或寻求法律帮助。

7. 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预重整辅助机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

8. 本须知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司法文件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十一

附件:

1.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表

2.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证据清单

3.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计算清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

6.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7.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人承诺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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