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彬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峨边彬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8 浏览次数:4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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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0日裁定受理了峨边彬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彬峰公司)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7月18日指定四川三江汇律师事务所担任彬峰公司管理人。现就债权申报事项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限及要求

债权人须于2025年8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说明债权性质(含担保、连带等)、金额及形成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此前,已经在预重整期间向临时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的继续有效,不必再行申报。

二、峨边彬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8月27日9时30分召开,具体的开会方式及地点,管理人会前5日另行通知各债权人。【详见:(2025)川1132破1号公告】

附件

彬峰公司 债权申报通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pdf 下载
彬峰公司债权人会议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