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意向重整方的招募公告

关于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意向重整方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0-09-30 公 开 人: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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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05383DBC84240900165F19CA0B90FCC7 联系方式: 18663808460 报名截止时间: 2020-10-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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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意向重整方的招募公告 

 

2020423,申请人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西至泊村村民委员会以债务人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通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挽救价值为由,向莱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建通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莱阳法院于202057日组织了听证调查,建通公司同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0516日,莱阳法院作出(2020)鲁068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建通公司重整,并于2020525日作出(2020)鲁06822号决定书,指定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盘活建通公司资产、实现资源整合利用、保值增值,维护全体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建通公司重整成功,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就本次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通公司基本情况

建通公司成立于2007626日,系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海军,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公司初始注册资本1000万元,2014312日增资2000万元,201495日再次增资7000万元,现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莱阳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二)万融凯旋城项目情况

建通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参与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西至泊片区旧城改造项目,陆续开发了万融凯旋城一期、二期项目。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关于万融凯旋城一期

建通公司于200789日取得昌山路南、大夫街西万融凯旋城一期项目用地,使用权面积9163㎡,开发建设了1#-3#楼三栋住宅楼及4#商业部分。规划总建筑面积742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100㎡,地下建筑面积13135㎡;商业容积率≤1.5,住宅容积率≤1.8。一期项目先后于2011年、2012年授准预售,并于2013年交付使用,但因土地查封,未完成竣工验收及不动产权证照办理手续。经查询预售及测绘情况,一期可预售房源507套(含商业26套、住宅481套),可售建筑面积共计62774.47㎡。目前,一期已办理网签备案房源398套,已备案房源面积共计50461.21㎡。经对接物业并实地走访,目前一期未入住房屋22套。

2、关于万融凯旋城二期

建通公司于2014618日取得万融凯旋城二期项目用地,与一期相邻,使用权面积28045㎡,开发建设了4#-12#楼、A区及B区裙房。规划总建筑面积12291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124.24㎡,地下建筑面积34972.26㎡;容积率为2.58,建筑密度为22.7%。根据预测绘情况及现场核实,二期可售房源共计819套,涉及建筑面积共计约87131.35㎡;其中,住宅773套(建筑面积共计约78356.25㎡);商业36套(建筑面积共计约7890.44㎡);另有面积共计约884.66㎡的建筑为人防警报室、消防室、社区服务用房。二期项目于2014年开工建设,于2015年停工。已建建筑面积约122260.35㎡,另有六班幼托、商业服务用房涉及建筑面积共计约3214㎡暂未施工。

 关于二期烂尾工程,管理人已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固定及工程质量检测。经查勘核实,二期土建工程已完成90%,水电安装工程已完成电气配管安装,给排水工程主楼地上部分已基本完成,4-7号楼部分地暖工程已完成,地下车库屋面未施工,车库顶板未回填,绿化、景观道路及配套工程未施工。预计后续建设费用约 14433.45万元。关于房屋质量,经鉴定基本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存在个别需要修缮、加固问题,预算约139万元。

二期项目4#-7#楼先后于2014年、2015年获准预售。目前,已网签备案房源191套,涉及建筑面积共计19928.81㎡;其中,网签住宅186套,涉及建筑面积共计19018.08㎡;网签商业5套,涉及建筑面积共计910.73㎡。债权申报期内,共有224户申报人申报房源264套(包括一房二卖房源11套),上述申报房源中包括住宅259套、商业5套,申报建筑面积共计约27017㎡;另涉及建筑面积共计约3978.35㎡的37套房源已办理网签备案,暂未向管理人申报登记。此外,二期项目有涉及约884.66㎡的建筑面积作为人防、消防及物业用房,不可售;需预留约18984.03㎡的建筑面积用于拆迁安置,不可售;另有8#-12#楼、B区裙房建筑面积共计约58381.85㎡已设立抵押。

根据评估机构初步评估结果,二期项目已建成部分评估价值折合约2907/㎡。

(三)关于回迁安置情况

建通公司承建的万融凯旋城项目位于城厢街道办事处西至泊村旧城项目片区。其先后与以下单位签订旧村改造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和平村村民委员会

和平村拆迁涉及被拆迁人共7户,应安置拆迁面积1000㎡,安置位置为万融凯旋城二期11号楼(1201-19011202-1902),目前剩余应安置拆迁面积1000㎡。因建通公司怠于支付躲迁费,和平村村民委员会已垫付解决自20154月至20204月期间躲迁费50.46万元,城厢街道办事处垫付了自20165月至201611月期间的躲迁费。根据拆迁安置协议及《莱阳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办法》,自202011月至实际交房,建通公司需每半年向和平村被拆迁人支付躲迁费79887.60元。

2、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西至泊村村民委员会

西至泊村拆迁需安置面积共计17000㎡,西至泊村村民委员会可按成本单价3500元回购二期住宅500㎡、按成本单价4000元回购B区裙房500㎡,并可享受按开盘价置换车位等优惠政策;安置位置为万融凯旋城二期10号楼4-27层、11号楼(401-1101 402-1102)。经落实,建通公司已在一期项目房源进行部分安置,涉及安置面积共计约3505.62㎡,目前二期项目剩余应安置房源面积共计约13494.38㎡。自2017年下半年度至2020年下半年度,建通公司拖欠躲迁费共计约850余万元,该部分躲迁费已由西至泊村村民委员会实际支付给各被拆迁人。根据拆迁安置协议及《莱阳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办法》,自202012月至实际交房之前,建通公司每半年应向西至泊村村民委员会支付躲迁费1234305.60元。

另据西至泊村村民委员会主张,万融凯旋城一期应预留10套商业门面房用于安置其村民。

3、莱阳市拆迁办公室

经莱阳市政府批准对西至泊拆迁片区涉及莱阳市海洋与渔业局、山东雅东革业有限公司、莱阳市对外贸易公司三家国有性质土地进行拆迁安置,应安置面积共计6198.35㎡(私房4489.07+公房1709.28㎡),已在凯旋城一期实物安置面积1708.70㎡,剩余应安置面积4489.65 ㎡。其中:

(1)莱阳市海洋与渔业局涉及应安置私有房屋面积2349.80㎡,应安置自管公房面积756.70㎡;目前私有房屋已安置面积254.28㎡(涉及一期2套房源),剩余应安置面积2852.22㎡。

(2)山东雅东革业有限公司涉及应安置自管公房面积196.56㎡,剩余应安置面积196.56㎡。

(3)莱阳市对外贸易公司涉及应安置私有房屋面积2139.27㎡,应安置自管公房面积756.02㎡;目前私有房屋已安置面积1222.21㎡(涉及一期10套房源),剩余应安置面积1673.08㎡。

因建通公司怠于支付躲迁费,莱阳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垫付了自201710月至20206月期间的躲迁费共计310.17万元。根据拆迁安置协议及《莱阳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办法》,自202010月至实际交房之前,建通公司每半年应向相关被拆迁单位支付躲迁费456084元。

(四)公司负债情况

债权申报期限内(即2020821日之前),债权申报与核查情况如下:

共有82户债权人申报96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878775528.18元。有227户万融凯旋城购房户申报285套房源(含11套房屋重复申报),其中4户购房户申报万融凯旋城一期房源21套,申报购房面积共计11204.82平方米,涉及购房款总额44433613元;224户购房户申报凯旋城二期房源264套,申报购房面积共计27017平方米,涉及购房款总额134360169元。

经核查,对于非购房类债权96笔,管理人初步核查其中70笔成立,确认债权总额381550581.58元,待定债权16笔,不予确认债权9笔,劣后债权1笔。对于二期购房申报的224264套房,管理人初步核查确认已付购房款总额为101845437.36元,因逾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总额为12258086.84元;其中17户购房户主张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还已付购房款,涉及房屋17套。对于一期购房申报的 421套房,管理人初步核查确认已付购房款总额31756640元,因逾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总额为13659673.92元。

因部分债权需要继续核查,故具体金额须以管理人最终核查确认、且经债权人会议核查、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五) 审计、评估情况

经接管、清点,建通公司存在财务报表不完整、会计账簿不齐全、会计凭证严重缺失等情形,且经抽查凭证存在同一所属期账簿与凭证无法一一对应、账簿记载找不到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后无原始凭证等现象。故即便委托财务审计,也无法获得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可靠的结论,故本案不做财务审计,对债务人财产认定、债权债务确认等工作,均以管理人实际调查、核查为准。

关于二期已完工工程结算问题,管理人已委托工程造价审计,因部分施工单位身份和工程量存在定性、定量、定价争议,需待各方共同核实后出具最终报告,金额以报告为准。

关于建通公司财产价值,管理人已委托资产评估,因目前债权核查等工作尚未结束,暂无法确定已经出售的房源情况,故评估报告尚未得出最终结果。

综上,因财务资料不完整,且审计、评估机构工作未完成,债权申报、核查工作未结束,意向重整方应自行、充分预判、评估该案重整的商业价值及风险。且即便管理人委托审计、评估出具相关报告,也仅供意向重整方参考,对此管理人不作任何保证。

二、招募要求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人投资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具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和管理经验;;

4、意向重整方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5、能够投资的启动资金不少于1.5亿元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启动资金中至少有30%为自有资金;;

6、愿意在管理人设计的重整法律框架内进行重整投资承诺;

7、联合申报的意向重整方,应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至少有一家符合上述全部条件,另一家不能存在第4项规定的问题。报名人代表联合申报的全部主体,负责处理重整投资各阶段相关事务,联合申报的全部主体对报名人的全部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三、意向重整方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重整预案,内容需包含重整资金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及后续经营方案等(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提供副本原件审核);个人投资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意向重整方基本情况介绍及业绩情况(内容应包括主体资格、经营范围、业绩情况等),并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

6、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含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等);

7、载明经办人或者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承诺对本项目所获取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并自愿对由自身原因泄密导致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函;

9、两家以上联合报名参与投资的,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的联合投资协议;

10、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0201016日下午17时止,通过邮寄、现场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地点

邮寄和现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176-7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律师,15615651663

(三)重整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经管理人审查,意向重整方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参选材料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将向意向重整方发出签订保证金协议并要求缴纳重整保证金的通知,意向重整方应按要求进行办理,否则视为其自愿退出本次招募,不得继续参与后续重整程序。

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2、保证金的退还。在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退还本金(不计利息)至意向重整方付款账号:

1)意向重整方自愿退出本次招募的;

2)经遴选、评审后,意向重整方最终未被确认为重整方候选人的;

3)经遴选、评审后,意向重整方被确认为重整方后,报名保证金可冲抵部分履约保证金。

经管理人核实,意向重整方在投标文件中如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财务报表、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履约保证金

意向重整方被确定为重整方后,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重整方资格。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意向重整方开展尽职调查

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为意向重整方尽调时间,意向重整方在成功报名并签定保密协议后可要求查阅破产程序中已完成的债务人财产调查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造价审计报告以及债权表等相关资料;可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对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相关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

七、意向重整方的保密义务

管理人向意向重整方提供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重整方的报名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八、特别说明

1、后续流程管理人将根据重整程序的进程,视情况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或公告。

2、本公告中的数据及该案经管理人委托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等,仅供参考;本公告所披露的全部信息、数据可能存在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3、万融凯旋城项目烂尾时间较长,涉及复工续建、回迁户安置、购房户交房等各类复杂情况,意向重整方应自行、充分尽调,审慎、合理评估投资的风险与收益。

4、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

5、本公告系要约邀请,非要约。

6、本项目相关数据及未尽事宜,以实际情况为准;与招募相关其他未尽事宜,在意向重整方报名后另行通知。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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