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19-07-25 公 开 人: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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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18日受理保定天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叶片)破产重整一案。根据天威叶片破产工作需要,管理人决定采用比选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天威叶片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请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参加本次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名称

保定天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资产价值评估。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天威叶片全部资产。其中主要资产有工业土地二宗、厂房和其他办公设备、车辆、存货等。

三、参选机构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评估资质。

2、属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估评机构备选库在册机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

5、参选机构及主要负责人或项目人员与天威叶片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评估的利害关系。

四、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一式二份,应包含如下内容:

1、同意参与选聘及按期提交评估报告的申报书(2019831日前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技术说明)(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评估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入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阶段有效的评估机构备选库的证明材料;

4、参与评估的项目组成员的清单及各自的专长,相关的资质证书;

5、项目报价单(包干方式)和明确、具体的收费标准;

6、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7、评估报告签字的评估师将负责与管理人对接及项目整体实施,未经管理人允许不得将项目工作转交他人办理的承诺函,承诺函应由评估师签字且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8、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申报时须提供原件审核)。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提交文件有关信息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81日。

文件接收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向阳北大街3666号保定天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二楼206室。

六、比选方式

由管理人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机构的业绩、报价、工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后,最终决定入选评估机构。

七、发布公告方式

公开发布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pccz.court.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根茂

联系方式:1533311816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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