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19-05-06 公 开 人:湖北鹏泽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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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8)鄂03破2号


2018年2月22日,本院裁定受理十堰市恒久康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6月15日指定湖北鹏泽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十堰市恒久康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10月12日,十堰市恒久康华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决议。2019年4月25日,十堰市恒久康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并申请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本院于同日裁定十堰市恒久康华置业有限公司重整。2019年4月28日,十堰市恒久康华置业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十堰市恒久康华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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