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广州轿车有限公司持有的对外应收账款的公告

关于拍卖广州轿车有限公司持有的对外应收账款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0-09-30 公 开 人: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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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广州轿车有限公司持有的对外应收账款的公告

 

广州轿车有限公司清算组将于2020年10月8日10时至2020年10月9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页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7629120.0.0.3d7d5c45DfqEsr&user_)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如下:

 

广州轿车有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3,136,286.94元及违约金。起拍价2195400.86元,保证金219540.09元,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公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李律师:15521107683(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 无。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保证金及成交款项交纳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号:30205682000168;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同时,买受人须将拍卖成交尾款于拍卖成交后5天内一次性缴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号:30205682000168;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0)粤01强清79号;款项性质: 广州轿车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拍卖尾款 ”。付清全部款项后,清算组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发票,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应税费)。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由淘宝系统于竞价结束后自动释放并在3-5个工作日内退回,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清算组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拍卖成交、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 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清算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9层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办理交接手续。

成功竞买的买受人应根据淘宝平台的要求,需向平台支付0.5%的软件服务费,具体规则见网页的提示。


2.清算组持有拍卖标的物所有合同、催收文书、法律文书、票据原件移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


3.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因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清算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索偿。


九、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清算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当在竞买前认真调查了解且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参加竞买的决定;请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与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协会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清算组仅也只能提供已接收的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判决书、裁定书等资料。有意者请亲自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清算组了解,以清算组持有资料为限。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拍卖标的的两笔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停业多年,竞买人需自行了解和知悉相关债务人的实际资产情况。


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应收账款已经过诉讼确认,但已强制执行多年未果,执行法院均已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了本次执行。成交价不含税费,债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标的现状请自行了解、确认,责任自负。

 

4、清算组不提供发票,只提供等额收据,如竞买人需要开具发票的,由竞买人自行处理。

 

十、对有关人员的告知:

1、与本标的物有关的人员,包括本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0月7日17时前与管理人联系。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主体、权利性质、优先权顺序及拍卖前通知情况

1、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0年10月7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次公告将在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及广州智慧破产审理系统等进行,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3本次网络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

 


十二、本清算组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作为破产清算的费用等支出。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及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清算组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四、监督电话: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13560084171


清算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李律师


联系电话:1552110768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9层


 


广州轿车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广州轿车有限公司清算组将于2020年10月8日10时至2020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https://zc-paimai.taobao.com/court_item.htm?user_id=3496420194&spm=a213w.7398554.filter.1.2ee25dd6Hq1yPY&category=0&auction_source=0&st_param=-1&auction_start_seg=-1),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广州轿车有限公司持有的对外应收账款款项人民币3,136,286.94元及违约金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五、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李律师:15521107683(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无 。  


 七、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九、保证金及成交款项交纳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号:30205682000168;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同时,买受人须将拍卖成交尾款于拍卖成交后5天内一次性缴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号:30205682000168;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0)粤01强清79号;款项性质: 广州轿车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拍卖尾款”。付清全部款项后,清算组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发票,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应税费)。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由淘宝系统于竞价结束后自动释放并在3-5个工作日内退回,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清算组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拍卖成交、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清算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9层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交接手续


   2.买受人缴清全部拍卖款后,清算组将持有的应收账款相关判决书、裁定书等原件全部移交予买受人。


   3.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因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清算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索偿。


  十一、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清算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清算组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清算组仅也只能提供已接收的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合同、催收文书、票据等资料,清算组也不能确保每一笔应收账款均具有完整的合同、票据及催收文件有意者请亲自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清算组了解,以清算组持有资料为限。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二、本清算组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陈小姐13560084171。


   举报监督电话:020-8327692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521107683(李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广州轿车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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