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鸿赟置业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开封市鸿赟置业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0-01-03 公 开 人: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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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0-01-2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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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鸿赟置业有限公司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各债权人: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528日作出(2018)豫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开封市鸿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赟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18619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移交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于2018711日立案受理本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依据破产工作的进程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提议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现通知如下:

1、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2020120日上午930分,地点: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法庭,联系电话:037122319797

2、请债权人携带此通知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律师执业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会人员签到后可进入会场。

3、此次债权人会议涉及相关事项表决,仅限债权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1人进入会场并参加表决,敬请谅解。

 

开封市鸿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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