畹町恒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畹町恒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02 公 开 人:畹町恒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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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马溶 联系方式: 13508719764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0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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畹町恒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6月14日,瑞丽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畹町恒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燊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7月7日指定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恒燊公司管理人。

为保障重整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恒燊公司重整成功,现管理人通过公开方式招募恒燊公司重整投资人,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畹町恒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静

统一信用代码

91533102579806264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86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1年7月27日

营业期限

2011年7月27日至2061年7月27日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住址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畹町建设路54号

登记机关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时间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时间

云南汇垒投资有限公司

72%

619.2万

2013年2月28日

619.2万

2013年2月28日

林晓昌

28%

240.8万

2013年2月28日

575万

2013年2月28日

 

二、资产及负债情况

(一)资产情况

(一)公司现主要资产仅为“中缅国际财富中心”项目在建工程及土地。经评估机构评估,资产原账面价值约为10658.51万元,评估清算价值约为11859.37万元。

(二)债务情况

债务情况:恒燊公司债权人共计申报28笔债权,总额为435,657,285.8元。(以上恒燊公司负债情况仅供重整投资人参考,实际债权情况以管理人审核及法院最终裁定确认为准。)

项目开发情况

1.工程名称:畹町中缅国际财富中心。

2.工程地点:瑞丽市畹町建设路54号。

3.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5750.00。主要建设4栋商业和住宅为一体的商住楼(其中1-3层为商业用房、4-22层为住宅用房)和小区附属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76058.28,其中,住宅面积50030.32,商业面积18264.32;地下建筑面积7665.21

4.项目房产情况:住宅444套,住宅面积50030.32。商业面积为18264.32,地上车位规划为77个(尚未征地),地下车位184个。

5.施工情况:该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后于2014年7月停工至今,未完工程具体情况详见《畹町恒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项目造价测算报告》和项目现场。

、招募主体资格

(一)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本次重整投资,且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承诺其与施工单位均不存在重大违法事实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可能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形。

(三)符合上述第(一)、(二)项条件的多家重整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各方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恒燊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

五、招募条件

(一)重整投资人以“共益债务”形式,接管“中缅国际财富中心项目”现场在建工程及现有相关设施、材料,也即垫资完成剩余全部工程建设,使该项目达到可竣工验收备案程度,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恒燊公司“中缅国际财富中心项目”复工续建工作。

(二)复工续建范围:

目前暂估复工续建工程造价总金额约5539.87万元。具体工程范围如下:

1.主体土建及装饰工程

1)施工图纸范围内:除主体结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不计取外,其余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砌筑工程、二次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涂料工程、栏杆工程等。

2)施工图纸范围外:标识标牌、幕墙(需二次深化)、民族装饰。

2.主体安装工程

1)施工图纸范围内:除预埋管部分(验收合格,不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下)不计取外,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给排水部分、电气部分、通风部分、电梯工程、人防设备等。

2)施工图纸范围外:高低压供配电、太阳能(需二次深化)、抗震支架。

3.室外工程

室外工程未提供施工图纸,测算范围为室外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含小品)、安装工程等。

4.拆除及修复工程

实际施工范围以实际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载明施工范围为准。

(三)重整施工要求

1.重整投资人应确保全额垫资并将案涉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即使恒燊公司无法获得房屋销售款,重整投资人亦应当确保完成全部垫资建设。

2.重整投资人应具有合法的施工资质并承诺不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

3.重整投资人应确保其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同时应配合完成整个项目工程质量验收。

4.重整投资人应做好进场施工准备,确保《重整计划(草案)》通过之日起30日内能够进场施工。

5.恒燊公司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以现金偿付全部垫资工程款。如果不能以现金偿付的,则剩余欠付工程款(含资金占用费)可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清偿,住宅抵债房产的价格为1500元/㎡(最低额)。具体房屋抵债人可以是重整投资人,也可以是重整投资人指定的其他单位或人员。

招募流程

本次招募重点为确保完成复工续建工程,重整投资人应尽快完成资格预审后获取尽调材料用以拟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重整计划(草案)》,具体流程如下:

(一)提交资格预审资料

1、重整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向管理人提交如下资格预审资料:

1)重整投资人报名表(报名人下载后盖章);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资质证书及经营业绩(如有)

5)授权委托书。

2、资格预审资料可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上述文件直接递送至管理人办公地点:

联系人马律师联系电话:13508719764。

2)上述文件可以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昆明双塔—北塔5楼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650100。收件人:马律师联系电话:13508719764。

3)上述文件也可以扫描制作成PDF发送邮箱:jgtlfqsz@163.com邮件命名为“XXXX公司提交恒燊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预审资料”。

(二)资格预审

管理人在收到材料后的24小时内就报名重整投资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作出回函并通知报名重整投资人。

(三)交纳保证金

报名重整投资人收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回函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管理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下称“保证金”)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畹町恒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39710188000129043

(四)尽职调查

1)签订保密承诺

为保障恒燊公司重整工作顺利推进,维护债权人、债务人权益,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重整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符合报名条件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书,承诺对其获取的恒燊公司重整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2)尽职调查

管理人向报名人提供以下资料:会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造价测算报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等其他资料。

(五)提交预重整方案

预重整投资人应予20249318:00前向管理人提交拟定的《重整计划(草案)》,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

《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共益债金额及资金占用费

1.案涉项目工程总价预估为5539.87万元,最终工程价款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中载明标准据实结算,材料价按施工期间《云南德宏建筑经济信息》中的“瑞丽基价”计算,《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中未体现的项目按管理人提供按《招标控制价》中的价格进行结算,建设期间(进场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垫付费用按照工程结算总价的5%计算资金占用费。

2.案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欠付的工程结算尾款,按照8%/年(最高额)计算资金占用费。

(二)共益债的支付

1.无工程预付款,无进度款。

2.如果重整项目有销售款,则销售款的90%(最高额)优先用于支付垫资工程款。

3.恒燊公司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以现金偿付全部垫资工程款。如果不能以现金偿付的,则剩余欠付工程款(含资金占用费)可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清偿,住宅抵债房产的价格为1500元/㎡(最低额)。具体房屋抵债人可以是重整投资人,也可以是重整投资人指定的其他单位或人员。

(三)明确的复工续建方案

(四)违约责任及履约担保措施

应明确列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范围以及可以提供的履约保障。

特别说明:管理人有权对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查。管理人认为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符合管理人要求的,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并重新提交给管理人。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整,或者再次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未提交有效的《重整计划(草案)》。未提交有效《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投资人将不被纳入遴选范围。

(六)遴选重整投资人

如果只有一名重整投资人,则该报名人自动成为重整投资人。

如果符合条件的重整投资人超过2人,则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开展重整投资人遴选工作,届时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以及其他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投资人。未能中选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00万元保证金。

(七)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确定最终的预重整投资人之后,管理人和报名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之后,管理人将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编制《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其他说明

(一)本招募公告中列明的恒燊公司相关情况仅供参考,不作为对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和负责解释。

)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本招募公告中所列恒燊公司相关信息不能替代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重整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债权申报、经营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及《保密承诺书》,并纳保证金之后进行。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重整投资人仍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的,视为同意按恒燊公司现状进行重整投资,自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

(五)若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后,其后可能存在的股权转让或资产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转让费用、税费等支出均由正式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具体税费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欢迎有资金实力、履约能力、管理能力及行业优势的重整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工作。

特此公告。

 

 

畹町恒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82       


畹町恒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报名表

 

重整投资人

名称

 

重整投资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受托人

联系方式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重整投资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日期:                


企业信誉承诺

 

致:畹町恒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公司参与畹町恒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现作如下承诺:

                                               自近三年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亦没有上述情形。若有谎报、漏报,一经查实,我公司自动放弃参与本次预重整投资人招募报名及后续工作。

 

重整投资人:                               (盖单位章)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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