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资料

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资料

公开时间:2024-01-03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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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林楚泉 联系方式: 18998060888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4-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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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综艺广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罗燕梅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综艺广场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5日作出(2020)粤19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综艺广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5月14日作出(2020)粤19破3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鉴于综艺广场公司具有重整的价值及可能性,现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以推动和保障综艺广场公司完成重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综艺广场公司基本情况

综艺广场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17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邓新伟,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邓新伟,持股比例100%。营业期限为2003年10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主营业务范围是对综艺广场项目的开发经营、物业租赁。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参与本次预招募程序的意向投资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体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需具有完的组织架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相匹配的管理能力;

(二)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以上,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

(三)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应确定一名牵头人为代表并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两个以上(含本数,下同)的主体可联合以一个意向人身份参与重整,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主体符合基本条件;

(四)前述条件仅为本次重整投资人参与预重整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管理人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意向人必然参与预重整的承诺。

三、报名要求

意向投资人应在招募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说明》的要求向管理人递交《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等必要的文件,同时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逾期提交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递交完整的报名材料,均视为未报名。意向投资人需在提交《预重整计划草案》时,缴纳重整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该重整保证金含之前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详见《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说明》。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1月3日起至202422日止

(二)报名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寰宇汇金中心7号楼20层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温律师13559777527律师13527997068

监督电话

梁书记员0769-89811866。  

(五)本次招募活动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五、获取招募信息途径

本次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招募说明和相关报名材料格式,将同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pccz.court.gov.cn)、及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东莞日报上发布。

管理人将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根据相关程序确定预重整投资人具体确定预重整投资人的程序,详见《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说明》。

六、特别说明

招募说明和相关报名材料格式是招募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公告共同组成完整的招募文件。招募文件中所有文件(包括招募公告、招募说明和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的所有报名文件)的所有条款对所有成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均具有约束力。

招募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和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附件

受理预重整申请通知书(综艺).pdf 下载
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说明.pdf 下载
附件.docx 下载
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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