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让重庆市巨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重庆市缙云水泥厂所持股权的公告

关于转让重庆市巨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重庆市缙云水泥厂所持股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4-09 公 开 人:重庆天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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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8日以(2020)渝05 破申70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海城市特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后英集团海城市坏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对重庆市巨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立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2021年1月8日作出(2021)渝05破18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天亿律师事务担任管理人。

巨立公司持有重庆市缙云水泥厂44%股权,2020年3月5日,经巨立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巨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同意管理人通过网络方式拍卖巨立公司所持44%股权,管理人将于413日14点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该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重庆市巨立科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璧山县万宏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管理人联系不上上诉公司现公告如下:如上诉公司要行使优先购买权,请与管理人联系或直接参与竞买,若拍卖开始前管理人未收到关于优先购买权的通知或拍卖结束上诉公司未参与竞买,则视为放弃该优先购买权。管理人联系人陶律师  15123638726

特此公告

重庆市巨立水泥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14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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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公告.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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