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天地顺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印章遗失作废的公告

关于厦门天地顺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印章遗失作废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1 公 开 人:厦门天地顺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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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天地顺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印章

遗失作废的公告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25日作出(2024)闽02破申4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厦门天地顺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地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15日作出(2024)闽02破368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厦门天地顺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开展清算工作,并向天地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监高等利害关系人发出通知,敦促有关人员及时移交证照、印章等材料截止至本公告之日,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天地顺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证照编号:91350203693036291M)、公章及其他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为维护天地顺公司及债权人利益,现依法公告声明上述证照和印章自法院裁定受理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自法院裁定受理清算之日后使用上述证照和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管理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厦门天地顺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管理人

 

日期2024年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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