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办证费用登记及债权申报公告

二次办证费用登记及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3-12-20 公 开 人:成都华成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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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成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次办证费用”登记及债权申报公告                   

 

上林郡1、2、3期各位业主(含商业):

2023年11月28日成都华成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二次办证费用”登记公告,现针对“二次办证费用”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请涉及“二次办证费用”并同意抵、换等额车位券的业主2023年12月31日前到管理人处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不同意抵、换等额车位券方案

二、请涉及“二次办证费用”且不同意抵、换等额车位券的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2024年1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本案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特别提醒:根据目前管理人掌握的债权申报情况,初步预估普通债权的受偿比例,极大可能为零。

三、依照华成教育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资产处置方案,上林郡未售车位管理人将优先通过面向小区业主的方式进行销售,经过此种方式余下车位将通过实物抵偿给债权人。

附:债权申报须知

特此告知

 

成都华成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2月20日

              

 

 

 

 

 

 

 

                     债权申报须知

 

一、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即2023年6月16日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于2023年6月16日停止计息(须附详尽的利息计算清单)

二、申报债权应提供的资料

本公告发布后,债权人可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搜索本案并查看附件,以获取《破产债权申报表》、《债权人确认书》、《债权申报文件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电子文本。债权应对债权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保证义务。

三、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申报人应当提交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据、物业费抵减协议、维修基金缴纳凭证、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相关权利已经得到生效的裁判文书或仲裁裁决书确认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书以及生效证明;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或仲裁裁决书确认的义务,申报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还应当提交执行程序相关法律文书;申报人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

四、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提交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应由债权人本人逐页签字或捺印确认,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逐页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

五、现场申报及资料邮寄地址

债权人应将债权申报资料壹式壹份场提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邛崃市上林郡售楼部二楼联系律师联系电话:178 5416 2115邮寄申报的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在邮寄单注明成都华成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和管理人的要求有序申报。不得阻扰管理人进行正常的工作或对管理人的工作人员打击报复,否则,管理人将依法提请受理该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给予警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债权申报通知书的寄送不构成管理人对无效债权的重新确认,也不导致债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等法律后果

3.申报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债权申报表及相关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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