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05-07 公 开 人: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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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

通知

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41,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琼01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家乐福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429日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海口家乐福公司管理人。

为便于管理人核查海口家乐福公司负债情况,海口家乐福公司的债权人应2024615按照债权申报须知见附件)的要求管理人申报债权,邮寄债权申报表见附件)相关证据材料一式两份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将债权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接收邮箱。【债权申报资料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B306(仅接受邮寄债权申报资料,不接受现场申报)邮政编码:572541联系人:海口家乐福管理人;联系电话18689950570(债权申报专线)。债权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接收邮箱:hkjlfglr@163.com管理人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还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公告

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附件

债权申报表及附件-家乐福.docx 下载
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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