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关于广东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7-15 公 开 人:广东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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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2)粤01破111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7日裁定受理广东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通公司)破产清算案,并2022年7月11日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为广东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余关宝,本案适用普通审理程序。

广东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8月14日前,向广东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8-20层;联系人:鲁尚君律师电话:133023942131324288733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东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东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8月17日上午945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2法庭(新审判大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0二二年七月十


附件

1民事裁定书(受理)-迅通.pdf 下载
2迅通破清案-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已签章版).pdf 下载
3迅通破清案-受理公告(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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