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1-08-30 公 开 人:花都市赤坭捷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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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16日做出(2021)01清申175号《民事裁定书》、(2021)粤01强清214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经济发展总公司花都市赤坭捷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为花都市赤坭捷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唐健锋。

花都市赤坭捷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花都市赤坭捷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花都市赤坭捷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花都市赤坭捷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债权申报文书模版可在163邮箱(账号:zppclaw@163.com,密码:zp12345678)文件中心下载电子文件或向管理人索要

花都市赤坭捷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曾利霞(电话:13922331441、020-87302008)

          炯(电话:19924250713020-87302008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57层01、02单元,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邮编:510623)。


附件

清算公告电子版-花都市赤坭捷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docx 下载
3-受理裁定书.pdf 下载
1-指定清算组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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