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辉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内蒙古辉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11-05 公 开 人:内蒙古辉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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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辉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债权申报通知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8日作出(2024)内02民辖13号民事裁定书,提级管辖内蒙古辉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辉腾)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10月28日作出(2024)内02破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内蒙古辉腾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重整的各项工作。

根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1月4日作出的2024)内02破5号公告,管理人现将内蒙古辉腾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期限:债权人应于2025年1月5日(含当日)18:00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交债权申报材料,说明债权数额、担保状况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2.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网络申报和线下邮寄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人需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阅并下载《债权申报指引》根据指引要求进行债权申报。

债权人可通过本案债权申报系统网站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8503618)通过扫描《债权申报指引》中的二维码进入线上债权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债权人也可按照《债权申报指引》中的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并按照本通知内的联系地址寄送给管理人。邮寄申报材料的,指定由EMS邮寄(寄付),请在邮寄单上注明“内蒙古辉腾债权申报”字样,并注意保留寄送底单。

3.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律师、李律师

联系电话:136 5487 6460、136 5487 7174(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包头市新兴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邮政编码:014105

收件人:内蒙古辉腾管理人

联系邮箱:htnyglr@163.com发送邮件不视为债权申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除事前沟通外,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咨询及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债权人需按照上述所列方式以网络申报或线下邮寄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补充债权申报材料,直至满足审查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债权申报材料,管理人有权在编制债权表时不予以登记。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内蒙古辉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债权申报指引.docx 下载
(2024)内02破5号-债权申报通知书.pdf 下载
附件2:债权人主体资格信息表.docx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2024)内02破5号-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下载
附件5: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3: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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