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钢万邦炉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二次招募公告

山西太钢万邦炉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二次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6小时前 公 开 人:山西太钢万邦炉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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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律师、刘律师 联系方式: 13968352683 报名截止时间: 2026-10-2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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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万邦炉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二次招募公告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晋中中院")于2025年12月18日作出(2025)晋07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西太钢万邦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万邦"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2026年4月23日,晋中中院作出(2025)晋07破2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太钢万邦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有效盘活太钢万邦资产、挽救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

本次招募对投资方式不作限制,管理人欢迎意向投资人以股权投资、共益债、托管、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具体投资方式由意向投资人在投资方案中提出。

因前次招募未招募到投资人,为进一步拓宽投资人来源、争取更优重整与投资条件,管理人现就本项目开展意向投资人(预)二次招募。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意向投资人应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山西太钢万邦炉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005684962489

成立日期:2011年3月9日

注册资本:45,13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田爱儒

住所地: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北岗路南侧

股东结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山西陆矿工贸有限公司持股49%

经营范围:铬铁、铬铁原料、铁合金材料及相关副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生产及销售;电力业务:发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生产经营现状

太钢万邦于2024年11月全面停产,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公司生产设备完整,各系统相互匹配,投资人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优化可迅速恢复生产。

二、债务人核心资产与投资基础

(一)核心资产情况

土地资产:以出让方式取得自有工业用地三宗,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面积总计312,735.98㎡(约469亩),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61年。

建筑物:地上建有房产共计69,787.432㎡,涵盖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等各类建筑,均未取得产证。

生产设备:拥有国内最大的年产70万吨铬矿小球钢带焙烧生产线以及年产30万吨带预热竖窑的75MVA全封闭矿热炉铬铁合金冶炼生产线,现有生产机器设备879项,配套有余能发电、渣处理金属回收以及固废处理回收系统。

知识产权:拥有22项专利技术,涵盖铬矿球团生产、铬铁冶炼、环保治理等多个领域,包括高硅炉料铬铁生产方法等核心技术。

(二)投资基础

即产即用基础:与新投建同等规模铬铁生产项目相比,可节省1-2年建设期,重整方案可基于现有产能快速设计生产恢复计划。

技术工艺基础:采用芬兰奥托昆普引进的先进生产工艺,并且已完成焙烧SCR脱硝及CFB脱硫工程,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烟尘等排放量已达到A级企业排放标准,重整方案无需进行大规模环保改造。

市场渠道基础:太钢不锈每年对铬铁的需求量达200多万吨,有稳定市场支撑。

(三)关于供电问题的专项说明

太钢万邦作为年耗电量达10亿度的大型工业用电企业,稳定、经济、可持续的电力供应既是项目盘活复产的关键支撑,也是投资人实现长期回报的重要基础。

管理人已将供电保障与成本优化列为本项目投资人招募和复工复产的核心配套工作,后续将结合意向投资人的进场节奏、复产方案及资源禀赋,协同对接能源投资机构及电力供应企业,围绕太钢万邦复产后的用电规模、负荷曲线及长期电价机制开展方案研究与商务磋商,努力形成具备落地条件的供电合作路径。

意向投资人亦可结合自身资源与优势,将供电方案纳入整体投资方案一并提出。管理人将在合法合规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框架内,对包含优质供电安排的投资方案给予积极支持,为项目快速复产、稳健运营创造有利条件。

三、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最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具有制定科学可行重整投资方案的能力,能够结合太钢万邦实际情况设计债权清偿、经营发展、股权调整等完整方案。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且至少有一方符合第3、4项条件。联合体应书面明确牵头方、各方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分配及连带责任承担方式。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将被优先考虑:

1. 投资方案中普通债权清偿方案显著高于破产清算清偿率;

2. 投资方案中债权清偿期限更短、清偿方式更灵活;

3. 投资方案中经营计划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4. 具有铁合金行业或不锈钢产业链相关背景和经验的投资人。

四、投资方案核心要求

(一)方案编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投资方案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平性原则:投资方案应当公平对待全体债权人,同等性质的债权应当获得同等清偿。

3. 可行性原则:投资方案应当具有现实可操作性,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得到有效执行。

4. 利益最大化原则:投资方案应当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二)方案提交要求

投资方案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投资方案应当由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资方案应当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数据准确,不得含虚假陈述或误导性内容。

五、(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18时止。意向投资人也可在本项目提交正式投资方案时间节点前补办报名手续,管理人予以受理。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期限。

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线上和邮寄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同时将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处,意向投资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纸质版报名材料最迟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送达,逾期未送达或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不一致的,视为未报名。接收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予以资格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报名资格。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管理人将告知;经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的,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报名材料:

1. 参与投资意向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行业经验等)(附件一)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附件二)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4. 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5. 保密承诺函(附件三)

6. 联合体参与报名的,还需提交联合体协议(附件四)

7. 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阶段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将获得参与本次投资的资格。管理人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阶段

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尽职调查截止日为2026年11月30日18时。

保证金缴纳后,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开放尽职调查通道,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先报名并先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向其先开放尽调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投资方案提交阶段

意向投资人应于尽职调查截止日,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投资方案,并同时缴纳提交方案保证金4,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万元整)。仅提交投资方案未在期限内缴纳投资方案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在《投资方案》提交时间截止前,可对已提交的方案进行修改或予以撤回,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且该书面通知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对《投资方案》的修改内容构成《投资方案》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投资方案》须依照本招募公告前述要求,进行编制提交,并标注"修改"字样。

管理人亦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对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补充说明或修改完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指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对于在截止日后提交的投资方案,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

(五)方案评审与确定阶段

管理人可视情组织由破产法专家、行业专家、政府专班成员及债权人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投资方案内容,确定中选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评审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意向投资人。

(六)投资协议签订与保证金处理

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书面通知的日期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协议内容将以中选的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但管理人有权决定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中选投资人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及方案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评审结果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及投资方案保证金。

(七)关于程序转换

1.预招募的效力

意向投资人在预招募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在本案由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2.关于意向投资人的程序转换与投资人的确定

本次预招募程序中经遴选成为中选投资人的,管理人以预招募阶段确定的投资人的投资方案为基础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并将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程序的议案与重整计划草案一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转程序议案及重整计划草案的,本次预招募入选的投资人即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预招募阶段如有多名合格意向投资人且评审难以直接确定的,管理人在上述议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前,可先行提请债权人会议就投资人选定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述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债务人资产价值、盈利能力等方面的任何保证或承诺。意向投资人应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负责。

中选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将作为重整计划草案的核心内容,管理人将在此基础上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预)表决。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招募的各项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延长报名期限、终止本次招募等。如有调整,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次招募最终解释权归太钢万邦管理人所有。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律师13968352683  刘律师18817708217

电子邮箱:taigangwanbangglr@163.com

报名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北岗路南侧办公楼一楼管理人办公室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山西太钢万邦炉料有限公司的意向投资人招募!

山西太钢万邦炉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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