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公告

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1 公 开 人: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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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公告

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0月23日裁定受理,并于2023年11月2日指定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于20258610时至202587日10时止(延时周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11枚商标(第次拍卖)

参考价24,010.8元起拍价:24,010.8元;保证金:2402元;增价幅度:241元(或整数倍)。

标的物描述:

1、关于商标资产管理人未接管到相关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拍卖成交后以现状进行交付。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款项后7日内到管理人处,办理商标转让的相关文件交接。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办理交接的,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或导致无法进行过户转让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竞买前需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自愿承担投资风险。商标转让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物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号、申请日期、有效日期、权利是否完整、权利取得方式、权利范围、状态等,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登记记载的实时状态为准。官方网站上披露的信息可能存在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竞买人负责自行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物实际情况。管理人对于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使用情况及有无许可他人使用等情况不作担保,亦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及其附属权利的有效性、完整性、完好性;管理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能够正常使用,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

3、拍卖成交后,本拍卖标的物的转让登记、过户、补证、续展、抗辩、答辩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请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补证、转让、续展、登记、撤三答辩等手续,并请立即办理相应手续),管理人不承诺可以办理成功。如果不能办理成功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办理上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可能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物不存在、名称等信息不准确、权利已丧失(含被撤销、无效、被宣告无效、失效)或有瑕疵、数量存在短缺、欠缴税/费、司法查封、权利凭证缺失、无法正常使用、无法过户等方面存在问题或公告规则不合理、不公平等为由提出异议、主张竞价无效、悔拍、向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索偿。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前述相关状况由买受人负责解决,所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做任何担保或承诺,亦不承担披露信息不准确或不全等情形的后果。

 

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商标相关状况系管理人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而来,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不确定标的物有无其他瑕疵、有无权利负担,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权利负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拍人请亲自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物相关情况并在参加竞拍前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物是否可转让、权利负担、标的物状态、剩余保护期限等信息,确认标的物状况。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物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权利负担等原因导致无法转让、拖延移交增加的费用、影响转让后使用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2、因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除拍卖文件披露外,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无形资产使用价值、实际状况及存在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3、商标能否办理权利转让登记,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参与竞买的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商标情况,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的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情况已知,责任自负。如果不能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买受人不能因此悔拍。

4、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本案管理人、本案网络拍卖平台、承担本案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及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开始个工作日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三、保证金交纳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竞价须知》、《标的物调查表》等竞买文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竞价保证金金额一般较大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价须知》及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页面相关准则。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

竞价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交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北交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本管理人已委托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电话:刘先生:15901366440;李先生:13552572522)。因拍卖标的物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资产的价值与瑕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管理人与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

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因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参与竞买的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商标情况,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的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情况已知,责任自负。如果不能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交割时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七、优先购买人:

竞价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北交所提交经管理人确认的合法有效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北交互联实名认证相一致),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余款

意向竞买人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款,由北交互联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差额)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账号:8110701012502677842)。

未能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发起原路径返还,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为准。 

九、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由北交所收取。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2、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2%由辅助机构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收取,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十、成交结果公示

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将生成相应《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等信息(申请不公示的除外)。

十一、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标的物调查表》等竞买文件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联系电话:刘先生15901366440;李先生13552572522           

北交所联系电话:张经理 010-83143102

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3              

法院监督电话:010-68639038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一、本《竞价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各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将在上述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则界定的范围内组织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1、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审理的人民法院、本案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2、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以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参加竞买的,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后,方可办理委托登记/优先权人手续获得相应资格。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相应身份参与竞买。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竞价开始前1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北交所实名认证相一致),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申报至北交所。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相关方

本次竞价管理人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交纳保证金

竞拍前竞买人应注册个人或企业北交互联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并通过北交互联在线支付保证金。敬请留意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支付限额并确认支持网银支付。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交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北交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支付前请先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如有问题可咨询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

七、竞价规则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报价。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

报价期内,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买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标的物成交。

八、竞价注意事项

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登录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参与报价,当出现以下情形,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通过互联网登录诉讼资产平台参与竞价,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竞价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诉讼资产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管理人依法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九、保证金处置

本次竞买的起始价以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显示为准。如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物,保证金将在24小时内发起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具体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显示为准。若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款转至管理人账户。

十、标的物瑕疵说明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因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参与竞买的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商标情况,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的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情况已知,责任自负。如果不能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交割时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竞价结果公示及余款支付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账号:8110701012502677842

【特别注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信息(选择不公示的除外)。

十二、违约处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或未按规矩要求完成过户的,未缴纳服务费,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登记转让手续,管理人给予必要的配合。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权属变更做任何担保。

2、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转让手续及办理登记转让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过长或不能办理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管理人不作登记转让的任何承诺。

十四、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标的物变更登记所产生的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由北交所收取。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2、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2%由辅助机构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收取,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3、上述交易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北交所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北交所、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

十六、其他说明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暂缓、中止、撤回

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结束前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有效地址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北交所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联系电话:刘先生 15901366440;李先生13552572522           

北交所联系电话:张经理 010-83143102

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3              

法院监督电话:010-68639038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标的物调查表

拍品名称

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11枚商标

拍品所有人

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的文件

1、《拍卖成交确认书》

序号

商标名称

申请/注册号

国际分类

专用权期限

1

EAST CHINTONE CASA

30436818

37类

2019年02月14日至2029年02月13日

2

图形

26734342

30

2018年12月21日至2028年12月20日

3

WJZ

26776398

37

2019年05月28日至2029年05月27日

4

图形

26783229

30类

2018年12月21日至2028年12月20日

5

CHINTONE CASA

26776410

37类

2018年09月21日至2028年09月20日

6

九鼎太和

14235350

35类

201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06日

7

九鼎太和

14235460

43类

2015年05月07日至 2025年05月06日

8

九鼎太和

14235410

36类

201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06日

9

九汇

14094819

43类

201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3日

10

诚通地产

6030899

36类

2020年03月07日至2030年03月06日

11

诚通地产;

CHINTON REAL ESTATE GROUP

4248230

36类

2018年01月28日至2028年01月27日

拍品介绍

该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1、关于商标资产管理人未接管到相关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拍卖成交后以现状进行交付。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款项后7日内到管理人处,办理商标转让的相关文件交接。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办理交接的,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或导致无法进行过户转让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竞买前需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自愿承担投资风险。商标转让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物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号、申请日期、有效日期、权利是否完整、权利取得方式、权利范围、状态等,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登记记载的实时状态为准。官方网站上披露的信息可能存在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竞买人负责自行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物实际情况。管理人对于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使用情况及有无许可他人使用等情况不作担保,亦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及其附属权利的有效性、完整性、完好性;管理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能够正常使用,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

3、拍卖成交后,本拍卖标的物的转让登记、过户、补证、续展、抗辩、答辩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请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补证、转让、续展、登记、撤三答辩等手续,并请立即办理相应手续),管理人不承诺可以办理成功。如果不能办理成功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办理上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可能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物不存在、名称等信息不准确、权利已丧失(含被撤销、无效、被宣告无效、失效)或有瑕疵、数量存在短缺、欠缴税/费、司法查封、权利凭证缺失、无法正常使用、无法过户等方面存在问题或公告规则不合理、不公平等为由提出异议、主张竞价无效、悔拍、向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索偿。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前述相关状况由买受人负责解决,所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做任何担保或承诺,亦不承担披露信息不准确或不全等情形的后果。

 

 

 

 

照片:


附件

11枚商标的竞买公告.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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