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新冠商贸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 印章遗失公告

许昌新冠商贸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 印章遗失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20 公 开 人:许昌新冠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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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新冠商贸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

印章遗失公告

 

自破产公告至今经通知,许昌新冠商贸有限公司仅提交公章、财务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其他印章及资料未提供。现依法公告声明:许昌新冠商贸有限公司印章(含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前述营业执照、印章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特此公告。

 

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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